轉發(fā)國家商標局《關于提交商標異議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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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fā)國家商標局《關于提交商標異議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商標異議申請人、商標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提高商標注冊工作效率,規(guī)范商標異議申請受理工作,根據(jù)《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提交商標異議申請的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jù)《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異議人提交異議申請時,應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的文字表述。如以被異議商標違反《商標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即被異議商標侵犯在先申請商標或在先注冊商標)為由的,則應指出在先商標的申請?zhí)柣蜃蕴栆约吧虡嗣Q,并提供相應證據(jù);如以違反《商標法》其它規(guī)定為由的,則應清楚表述其理由及事實依據(jù),并提供相應證據(jù)。請求和事實依據(jù)的文字表述應便于對方當事人答辯。異議人提交異議申請時,如沒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jù),我局依法不予受理。
二、依據(jù)《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當事人通過郵政部門(含郵政部門所屬快遞公司)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異議申請日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當事人通過非郵政部門所屬的其他快遞公司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的,異議申請日以商標局收到日為準。
通過郵政部門郵寄異議申請或其他相關材料的,一件申請最好使用一個信封,以便于異議申請日期的確定及有關文件的歸檔與查閱。
商標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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