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評審委員會關(guān)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后商標評審案件有關(guān)問題的通知
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評審申請,應當按照公布的文書格式(參見附件)填寫申請文件。當事人應當按照公布的文書格式(參見附件)提交文件材料。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guān)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商標法將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也將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為便于當事人依法主張權(quán)利,現(xiàn)就商標評審案件有關(guān)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于申請人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已經(jīng)提出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尚未審結(jié)的爭議案件,商標評審委員會于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后參照無效宣告案件進行審理,作出關(guān)于無效宣告請求的裁定。
二、商標局在商標法修改決定施行前作出的異議裁定,當事人于2014年5月1日前(不包括5月1日)收到的,可以提出異議復審申請,符合15天法定復審期限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受理。
三、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評審申請,應當按照公布的文書格式(參見附件)填寫申請文件。當事人應當按照公布的文書格式(參見附件)提交文件材料。以紙質(zhì)方式提交的文件材料,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四、提出商標評審申請應當繳納費用。未繳納費用的,商標評審委員會不再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將依照修改后的商標法實施條例做出不予受理決定。
附件:商標評審案件文書格式
- 1、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首頁)
- 2、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 3、商標不予注冊復審申請書(首頁)
- 4、商標不予注冊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 5、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首頁)
- 6、撤銷注冊商標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 7、注冊商標無效宣告復審申請書(首頁)
- 8、注冊商標無效宣告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 9、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首頁)
- 10、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正文樣式)
- 11、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首頁)
- 12、商標異議復審申請書(正文樣式)
- 13、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樣式)
- 14、撤回商標評審申請書(樣式)
- 15、商標評審案件申請材料目錄(參考樣式)
- 16、商標評審案件答辯材料目錄(參考樣式)
- 17、原異議人參加不予注冊復審意見材料目錄(參考樣式)
- 18、商標評審案件證據(jù)目錄(參考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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